有机食品认证程序
有机食品认证程序
添加时间:2019-1-29 | 文章录入:本站 | 文章来源:原创
有机食品认证程序
一 申请
1、申请者向认证机构提出正式申请,领取《有机认证申请表》和交纳申请费。
2、申请者填写《有机食品认证申请书》,同时领取检查合同、《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》、《有机食品认证的基本要求》、《有机认证书面资料清单》、《申请者承诺书》等文件。
3、认证机构要求申请者按《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》要求建立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、质量保证体系的技术措施和质量信息追踪及处理体系。
二 预审并制定初步检查计划
1、认证机构对申请人预审。预审申请人有关材料是否合格。
2、认证机构根据项目情况,估算检查时间(一般需要2次检查:生产过程一次、加工一次)。
3、认证机构根据检查时间和认证收费管理细则,制定初步检查计划和估算认证费用。
4、认证机构想企业寄发《受理通知书》、《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》(简称《检查合同》)。
三 签订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
1、申请人确定《受理通知书》后,与认证机构签订《检查合同》(一式三份)。
2、根据《检查合同》的要求,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的50%,以保证认证前期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3、申请人委派内部检查员(生产、加工各1人)配合认证工作,并进一步准备相关材料。
4、所有材料均使用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份。
四 审查
1、认证机构对申请人及材料进行综合审查。
2、认证机构将审核意见和审核人全部材料。
3、认证机构审查并做出“何时”进行检查的决定。
4、当审查不合格,认证机构通知申请人且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。
五 实地检查评估
1、全部材料审查合格以后,认证机构派出有资质的检查员;
2、检查员应从认证机构处取得申请人相关资料,依据本准则的要求,对申请人的质量管理体系、生产过程控制体系、追踪体系以及产地、生产、加工、仓储、运输、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。
3、必要时,检查员需对土壤、产品抽样,由申请人将样品送指定质检机构检测。
六 编写检查报告
1、检查员完成检查后,按认证机构要求编写检查报告。
2、检查员在检查完成后2周内将检查报告送达认证机构。
七 综合审查评估意见
1、认证机构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请表、调查表、相关材料和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报告等进行综合审查评估,编制颁证评估表。
2、提出评估意见提交颁证委员会审议。
八 认证决定人员/技术委员会决议
认证决定人员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表、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机构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,做出“同意颁证”、“有条件颁证”、“有机转换颁证”或“拒绝颁证”的决定。证书有效期为一年。”
当申请项目较为复杂(如养殖、渔业、加工等项目)时,或在一段时间内(如6个月),召开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,对相应项目作出认证决定:
1、同意颁证。申请内容完全符合有机食品标准,颁发有机食品证书。
2、有条件颁证。申请内容基本符合有机食品标准,但某些方面尚需改进,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要求进行改进以后,亦可颁发有机食品证书。
3、有机转换颁证。申请人的基地进入转换期一年以上,并继续实施有机转换计划,颁发有机转换基地证书。从有机转换基地收获的产品,按照有机方式加工,可作为有机转换产品,即“转换期有机食品”销售。
4、拒绝颁证。申请内容达不到有机食品标准要求,技术委员会拒绝颁证,并说明理由。
九 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
根据证书和《有机食(产)品标志使用章程》的要求,签订《有机食(产)品标志使用许可合同》,并办理有机/有机转换标志的使用手续。
十 保持认证
1、有机食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1年,在新的年度里,COFCC会向获证企业发出《保持认证通知》。
2、获证企业在收到《保持认证通知》后,应按照要求提交认证材料、与联系人沟通确定实地检查时间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。
3、保持认证的文件审核、实地检查、综合评审、颁证决定的程序同初次认证。